通知公告
来源:教育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近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取消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服务收费后,已在高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和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学历学位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
此前,教育部已将学历学位信息数据库接入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下一步,将大力推广电子查询认证服务,进一步简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更好满足对国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证明的数据查询等社会需求。
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收费。同时,为减少和避免“重复证明”,简化群众办事创业手续,经批准,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和,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可通过下方“报告申请”办理)
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电子认证和书面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社会各单位无特殊原因,不应向已出具学历证书的毕业生提出不合理的证明要求。
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范围
2018年7月1日起,可免费申请书面认证报告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包括:
1.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2.为2002年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开具的学历证明书();
3.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注:以上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仅可申请并出具一次书面认证报告,不再重复受理。认证报告丢失或需获取多份报告的,可通过下载打印电子版报告。
4.原则上不再受理高等教育学历英文书面认证,可在中文书面认证报告出具后,在线申请电子版英文报告。申请功能待系统升级后,另行通知。
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和(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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